申請資格: |
 |
年滿十五歲以上者。 |
 |
每年實際從事農業工作時間合計達九十日以上者。 |
 |
無農業以外之專任職業者。 |
 |
自有或承租農地依法從事農業工作連續經營滿一年。 |
 |
全年實際出售自營農、林、漁、畜產品銷售金額平均每人達月投保金額三倍以上或投入農業生產資材平均每人達月投保金額二倍以上金額 者。 |
 |
未領有其他社會保險養老給付或及老年給付者。 |
(非會員雇農之資格已於民國90年5月9日修正刪除,農民不得再以雇農資格申請參加農保)。
詳細申請資格請參閱法規網站從事農業工作農民申請參加農民健康保險認定標準及資格審查辦法 |
|
|
申領手續: |
 |
國民身分證。 |
 |
全戶戶籍謄本。 |
 |
切結書 (包括每年實際從事農業工作時間合計達九十日以上、無農業以外專任職業、未參加其他社會保險、未領有其他社會保險養老給付或老年給付等) 。 |
 |
申請前十日內請領之三七五減租耕地或農地租賃契約書。(每人0.2公頃以上或林地0.4公頃以上。) |
 |
土地登記謄本(0.1公頃以上)或依法令核准設置之室內固定農業設施證明文件。 |
 |
銷售農、林、漁、畜產品或購買農業生產資材之憑證。 |
 |
其他有關文件。 |
 |
農會存摺、印章。 |
 |
原加保單位轉出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