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院農業委員會為鼓勵農民子女繼續升學就讀高中(職) 及大專校院,設有獎助學金的機制。 該並於107學年度第2學期將獎助學金額度提高,且刪除學業 成績70分以上之規定。 109學年度第1學期農漁民子女就學 獎助學金於9月16日即可開始受理申請,請農民朋友把握時間 ,於10月15日前至本會申請。 農委會表示,本獎助學金申請條件包括: 一、申請人為農保被保險人、農會正會員之農民。 二、學生父母最近一年度綜合所得總額未超過114萬元。 三、學生前一學期德行成績乙等或70 分以上,且未領取政府學 雜費減免優待補助者。 本獎助學金私立大專校院(含五專四、五年級)學生每名每學 期新臺幣1萬3千元,公立大專校院6千5百元;私立高中(職) (含五專一、二、三年級) 6千5百元,公立高中(職)4千 元。由於教育部實施十二年國民基本教育,推動高級中等學校 一定條件免學費措施,因此高中(職)生因符合相關法令免繳 學費,則申請人不得領取本獎助學金。惟少數繳學費就讀單獨 招生之私立高中或仍繳學費之高中(職)生且108年度父母綜 合所得總額未超過114萬元者,則申請人得依規定申領本學期 本獎助學金。 農委會說明,本獎助學金之申請規定及申請表件,均登載於 農委會網站,可上網 (http://www.coa.gov.tw) 點選:「資料下 載」 →「農漁民子女就學獎助學金申請表件」下載;或前來 本會各辦事處洽詢。
檢附證件 1.註明本學期已註冊之學生證影本 或在學證明正本 2.前一學期德行成績單正本 3.以父母為申請人者,應檢附 學生及學生父母之國民身份証正反 面影本或103年2月5日以後最新請 領之戶口名簿(下稱新式戶口名 簿)。 以祖父母為申請人者,應檢附 學生父母之國民身分證正、反面影 本或新式戶口名簿及申請人與該學 生現住人口詳細記事戶口名簿。 4.申請人之存摺影本。 5.申請人為學生之父或母,且有再婚情形者, 應另檢附申請人配偶之國 民身分證正、反面影本或新式戶口 名簿;學生未滿20歲者,申請人應 另檢附載有取得該學生監護權之詳 細記事戶口名簿。 6.父母離異或死亡者,應另檢附詳細 記事戶口名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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